旅行代金券條件

如果您的旅行未按計劃進行,則您可能有權透過以旅行代金券的形式獲得退款。 這些就是有關您代金券的條件。

一般代金券條件

1. 除非環境背景發生變化而另行要求,否則以下術語的定義如下:

  • EMD 代金券是指電子雜費憑證。 它也被稱為旅行代金券。
  • 荷航是指荷蘭皇家航空公司,其註冊辦公地址位於荷蘭阿姆斯特爾芬。
  • 達美航空是指達美航空公司,其註冊辦公地址位於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
  • 法航是指法國航空公司,其註冊辦公地址位於法國巴黎。
  • 荷航航班是指任何航班號以 KL 開頭的航班。
  • 達美航空航班是指任何航班號以 DL 開頭的航班。
  • 法航航班是指任何航班號以 AF 開頭的航班。
  • 維珍航空是指任何航班號以 VS 開頭的航班。

2. 荷航的任何代理方、員工或代表均無權更改、修改或免除任何條款與細則。

3. 當荷航或法航的機票簽發時,不可退還的代金券可用於支付荷航、達美航空、法航或維珍航空航班機票的相應費用。 可用金額顯示在代金券上。

代金券可由以下人員使用:

  • 代金券的所有者,
  • 有相同姓氏的乘客,
  • 與原代金券所有者一起旅行的乘客,而代金券需在當下進行兌換。

若代金券的幣種與所購機票公佈價格的幣種不同,兌換比率應該為荷航當地銀行公佈的比率。 如果購買機票後,代金券仍有餘額,會簽發一張金額與該餘額相等的代金券,且須遵守原代金券的條款與細則。

4. 可退還的代金券方面,可將代金券上所示的可退還金額直接退還至您的銀行帳戶。

5. 乘坐荷航、達美航空和法航運營的航班時,均應遵守相應航空公司的一般運輸條款、關稅、關稅規定和特殊運輸條款。 對於其他航空公司運營的航班,應遵守該航空公司的一般運輸條款。

6. 如果將該代金券用於購買達美航空、法航或任何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機票,荷航將僅被視為以達美航空、法航或任何其他航空公司的代理方身份來簽發該代金券。

7. 代金券不可背書。 代金券不可交易或售賣,否則將視為無效。

8. 代金券由乘客本人負責保管,如果代金券被他人使用,荷航概不負責。 荷航或荷航代理方均無義務驗證使用代金券的人員的身份。

9. 乘客始終有權接受或拒絕代金券。 乘客接受代金券即表示乘客同意並接受這些條款與細則。

10.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自簽發日期起 12 個月內有效,可用作購買荷航或法航機票,以搭乘荷航、法航或達美航空的航班。

11. 不可退還的代金券可用於預訂荷航或法航運營和營銷的航班上其他可選產品和服務(如有)。

12. 可退還及不可退還代金券均不可用於機上購物。

13. 條款與細則可更改。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

在向法航或荷航申請不可退費的代金券時,乘客同意我們的條款與細則。 請確保仔細閱讀這些細則,如有必要,請在選擇不可退費的的代金券之前隨時向我們的客戶服務提出問題。

1. 自願申請不可退費的代金券

1.1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只能在自願的基礎上申請。 自願的基礎是乘客已經決定不再飛行。

1.2 對於未使用的票券,可以為完全開放機票(未使用機票)或部分已使用的機票簽發不可退費的代金券。 如果乘客有一張可完全退款的機票,那麼申請不可退費的代金券不符合乘客的利益。

1.3 乘客接受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即視為乘客完全同意並接受這些條款和細則。

2. 簽發不可退費的代金券

2.1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將依據未使用的機票的全部價值(含稅)簽發。

2.2 如果法航或荷航操作的付費選項與未使用的票券有關,可為尚未使用的付費選項的全部價值簽發額外的不可退費的代金券。 對於法航「單點菜單」選項,明確指出,只有在相關航班起飛前 48 小時提出取消申請時,才可以發放不可退費的的代金券,如在本選項的一般銷售條件中所述(第 1.3 條)。 荷航單點餐點不能申請代金券,因為無法更改或取消訂單,正如該選項的條款與細則中所述(第 1.3 條)。

2.3 可用金額在不可退費的代金券上有所提及。

2.4 如果不可退費的代金券的幣種與機票公佈價格的幣種不同,兌換匯率應為法航或荷航當地銀行發佈的賣出匯率。

2.5 如果乘客有一張可以付費改簽的機票,那麼費用將從全部價值中扣除,新的價值將顯示在不可退費的代金券上。例如,您購買了一張 200 歐元的機票,票價條件中規定允許改簽,但要收取例如 50 歐元的費用。 申請代金券時,費用將扣除,代金券上將顯示 150 歐元。

2.6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將按照每位乘客與原機票上的乘客姓名相匹配的方式發放,即使乘客是在與其他人相同的預訂中預訂的,每位乘客都會收到一張印有乘客姓名的代金券。

2.7 對於混合票價類型的機票(出境旅行不可退費的機票和入境旅行可退款機票),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將為未使用機票的全額,但費用將完全不可退還。

3. 將 EMD 代金券兌換成新機票

3.1 當法航或荷航機票簽發時,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將用於支付法航、荷航、達美航空或維珍航空的票價。

3.2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可用於預購法航或荷航營運和銷售的航班上的其他可選產品和服務(如提供)。

3.3 機上購買不能使用該代金券。

3.4 如果在支付票款後,代金券上仍有餘額,應為該金額簽發剩餘的不可退費的代金券,但與原代金券有關的條款和細則仍然適用。

3.5 如果乘客預訂了新的航班,而新的預訂金額高於不可退費的代金券上的金額,乘客需要支付票價差額。

3.6 如果乘客用不可退費的代金券購買了一張可全額退款或部分退款的新機票,而乘客後來要求退票,乘客將收到已支付的差額,但用不可退費的代金券支付的部分仍不可退。

4.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

4.1 代金券全額不可退費的。

4.2 如果您以現金和里數組合的方式支付機票,則您不可退款的代金券的價值將與您為機票支付的現金金額相同。 除非航空公司取消了您的航班,否則已使用的里數不可退還。

4.3 同意這些條件即表示乘客在接受不可退費的代金券時,已放棄要求退還原機票價格的權利。

5.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的不可轉讓性

5.1 這些代金券不可轉讓。 這意味著原機票上的乘客姓名將出現在不可退費的代金券上。 此代金券只能用於購買與代金券上的乘客姓名相同的新機票或隨附服務。

5.2 代金券不可背書。 優惠券不可交易或售賣,否則將視為無效。

5.3 代金券由乘客本人負責保管,如果代金券被他人使用,法航和荷航概不負責。

6.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的有效期

6.1 不可退費的代金券從發放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這表示乘客有一年時間使用該代金券來購買未來的新航班。 如果超過了代金券的有效期,則代金券將消失,不再可用。